BG大游
BG大游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通知
来源:BG大游 作者:我的网站 发布时间:2009-11-05 09:39 点击数:

想申请的同学把涉及到的所有电子表格于11月9日上午前附件发送至gjxftw@163.com(邮件和附件标题“某班某某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打印版于11月9日上午前交到教学楼1229。“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一式两份,附获奖证书复印件)“长春税务公司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贴上照片,一式一份)

 

转发学工处通知:http://xsc.cctc.edu.cn/News_View.asp?NewsID=1360

关于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5 上午 09:10:43

 

各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

      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公司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吉教财函[200960号)精神,公司共获得国家奖学金名额21人、经费16.8万元,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名额67人、经费指标13.4万元(半年),标准为每人2000元(半年)。为落实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相关政策精神和要求,现将公司开展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员工(2009年入学的员工不参加)。

      二、参评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互助,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每学期均获二等(包括二等)以上优秀员工奖学金,且每学期员工思想品德测评为优秀、基本素质测评均达到85分以上;

      2.同时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省级及其以上课题研究并获奖者;

      2)在省级及其以上刊物公开发表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1篇(含1篇)以上者;

      3)参加市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获得奖励,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4)对公司的建设与发展提出独到的见解和方案,对公司的教学改革与管理、专业建设、员工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者;

      5)参加重大国内外交流或其他活动,为国家或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被新闻媒体报道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

      6)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

     (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互助,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每学期均获三等(包括三等)以上优秀员工奖学金,且每学期员工思想品德测评为优秀、基本素质测评均达到80分以上。

      三、评选推荐比例(名额分配)

      见附表。

      四、评审方式及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采取由符合条件的员工自行申报,员工所在公司评议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

     (三)各公司根据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条件组织员工申请,并以班级为单位推选评议;在限额内确定本公司的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并在公司内公示三天,无疑义后上报员工管理科。

     (四)员工工作处根据各公司推荐上报的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推荐名单组织审核、评定并予以公示(在学工在线上公示三天),公示无疑义后报公司审核,并于1118之前上报吉林省教育厅。

      五、相关要求

     (一)各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要依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日常学习和生活表现,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公司要按公司指定名额评审,评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品学兼优的员工身上。

     (三)各公司于1113(周五)下班前将 “长春税务公司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和经员工本人签字的“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一式两份);将“长春税务公司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和经员工本人签字的“长春税务公司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贴上照片,一式一份)上报员工工作处员工管理科,上报时需同时提交A4纸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同时将“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数据采集表”和“2009年度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数据采集表”以电子文档上报员工管理科。

     (四)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与长春税务公司各类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除外)可兼得荣誉,不可兼得奖金(已经发过的在国家奖学金或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中扣除);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也不可兼得省政府奖学金。

 

附: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会计公司

金融公司

税务公司

信息公司

工商公司

国贸公司

法公司

3

2

2

2

2

1

1

外语公司

公管公司

经济公司

统计公司

数学公司

新闻公司

国交公司

 1

1

1

1

1

1

2

总计

 

 

 

 

 

 

21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会计公司

金融公司

税务公司

信息公司

工商公司

国贸公司

法公司

10

6

6

5

7

5

3

外语公司

公管公司

经济公司

统计公司

数学公司

新闻公司

国交公司

5

2

2

2

2

2

10

总计

 

 

 

 

 

 

67

 

 

 

 

 

 

 

 

长春税务公司员工工作处

2009114

长春税务公司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长春税务公司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doc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上报数据采集表.xls2009年度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上报数据采集表.xls

  • 友情链接:

公司电话:0431-84539465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公网安备 22017202000216号 备案号:吉ICP备10200631号-2

公司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bg大游集团官网BG大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